一、說明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為加強系統內跨校跨領域之學術交流,協助各校共同發展基礎科技之研發,獎勵臺綜大系統跨校從事短期訪問或參與研究工作,並鏈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,期能透過跨校跨領域學術交流,強化跨校合作,落實臺綜大系統永續發展精神。 二、申請資格 臺綜大系統(國立成功大學、國立中山大學、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)之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、專任副研究員(或相當職級)以上人員、主治醫師,並任職二年以上者。 三、 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本(111)年5月31日止。 四、 申請方式、文件及程序 申請人填具申請書,經所屬服務單位、受訪單位及受訪教研人員或計畫主持人同意,向臺綜大系統各校研發工作圈窗口提出申請,經臺綜大系統各校審查後,推薦至國立成功大學研發工作圈聯絡窗口。 臺綜大系統內各校應自訂審查程序辦理審查,並將審查程序及申請者相關資料,包括推薦名單(每校至多三名)、推薦序位及建議訪問研究期限函等,送交國立成功大學研發工作圈聯絡窗口。前項獎勵名單由臺綜大執行委員會核定。 五、 獎助經費及使用規定 審查標準:依「研究計畫書」規劃內容為主,包括研究主題及內容計畫完整性及可行性、雙方合作加成性、預期效益與SDGs關聯性等。 獎勵金: 每月至多補助新臺幣三萬元整,訪問執行期限至多補助新臺幣六萬元整。 研究材料費及資料蒐集等相關業務費: 每月至多補助新臺幣二萬元整,訪問執行期限至多補助新臺幣十萬元整。 所需經費由臺綜大系統經費支應,並依各校相關規定辦理,不得重複支領,獲獎者須檢附憑證及相關資料送所屬學校辦理經費核銷。 六、 核定 臺綜大執行委員會核定後公告。 七、 訪問研究期限 訪問研究期限為二至六個月。若有特殊情形,得申請延長之。但延長期間不予獎勵及補助費用。 八、 訪問研究成果考核 訪問研究結束後,訪問人員應於二個月內提出共同研究成果報告予研發工作圈窗口,經審議後提交予臺綜大執行委員會評審備查。 九、 各校聯絡人 成功大學–黃筱甄:06-2757575#50923;E-mail:z11103020@email.ncku.edu.tw 中山大學–廖彗君:07-5252000#2615;E-mail:hueichun@mail.nsysu.edu.tw 中正大學–謝翠殷:05-2720411#16302;E-mail:admhty27@ccu.edu.tw 中興大學–柯姿伶:04-22840580#303;E-mail:tlko@nchu.edu.tw 十、 其他注意事項 詳請參閱「臺灣綜合大學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作業要點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