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因科技部審查時間最長為2個月,為確保延攬人員加入勞健保之權益,請計畫主持人於起聘日前2個月提出申請,新進人員應於到職日辦理勞保、健保加 保。 2.該申請者如為巳支領月退之軍公教人員,請務必先行告知並依相關規定辦理;如未通知而後衍生之問題由計畫主持人自行負責。 3.若於聘僱期間中途離職、或聘僱期